师院新闻

师院新闻
位置: 师范学院 > 师院新闻 > 师院新闻 > 正文

学前教育迎来发展良机

作者:   时间:2010-10-29   点击数:

经七易其稿,长达2万字的《陕西省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昨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实施意见》中,提到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和教师准入等方面的内容与我系的发展至关重要。

学前教育

鼓励社会组织办幼儿园

《实施意见》提出,我省要实施“幼儿园建设工程”,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鼓励大中型企业和社会组织举办幼儿园,缓解“入园难”问题。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富余的校舍和教师举办幼儿园(班),鼓励村集体或个人举办村级幼儿园(班)。

到2015年,实现学前一年免费教育,普及学前两年教育。全省每个县(区)建成一所示范性公办幼儿园,每个乡(镇)建成一所标准化的公办中心幼儿园,幼儿园(班)覆盖全部行政村。到2020年,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

将学前教育纳入城镇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纳入义务教育管理范畴。省、市、县财政设立幼儿园建设专项资金,支持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着力保证留守儿童入园,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给予补助。

到2020年,幼儿在园人数要从目前的57.36万人,增加到134.81万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从53.77%提高到95.2%。

义务教育

确保儿童免试就近入学

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推进城乡、区域、校际之间对口支援,建立和完善区域内教师和校长定期合理流动机制,促进薄弱学校建设。到2015年,全省义务教育学校60%达到省颁标准,到2020年全部达到省颁标准。

在城镇改造和开发建设中,保证学校增容用地,依法规划和优先建设中小学校。加强城区及其周边学校建设,逐步推行小班化教学,切实解决大班额问题。加快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着力解决择校问题。

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建立中小学课业负担监测、举报、公告和问责制度,严格规范各种社会补习机构和教辅市场,对辖区内违规办学问题,追究相关领导及当事人责任。

职业教育

扩大中职升入高职比例

充分调动行业企业参与积极性,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严格规范各级各类职业学校名称,中等职业学校不得冠以“学院”名称。

到2015年,所有中等职业学校达到国家《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30%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达到省级示范性学校标准;建成60所国家示范、特色中等职业学校,建成10个区域性职业教育集团和20个行业性职业教育集团。到2020年,全省形成完善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改革高考单招考试内容及方式,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升入高等职业学校的比例。到2015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升入高等职业学校的比例达到30%。

教师准入

全省统一公开招聘考试

探索建立面向农村、边远地区和薄弱学校的帮扶机制,着力解决农村中小学教师结构性缺编问题。鼓励和引导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

严把教师入口质量关,新任幼儿园、中小学教师由省教育厅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实行全省统一公开招聘考试。建立教师职业良性退出机制。

公办幼儿园教师和公办中小学教师享有同等待遇。在工资、专业技术职务等方面向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的教师倾斜。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

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师范学院 版权所有

电话:029-33680126 邮编:712000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统一大道1号

陕ICP备13000780号